养老改革达成“共识”了吗
10月19日,有媒体爆出,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召开了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并在养老制度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包括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就此,记者采访了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支持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认为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推出。全国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孙洁认为,如果延长缴费年限必须提高计发标准。
从本质上讲,养老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一个契约,当初政府已经与民众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的契约,现在要修改这个契约,也应当由契约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才能称之为达成“共识”。现在,参与改革的部委再多,也只能算是契约的一方,他们自己达成“共识”,尚且不算“共识”,必须有民众一方才行。因此,有关养老制度的改革,一定要在媒体上进行充分讨论,召开立法听证会,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最后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和表决,才能算是真正达成了“共识”。
养老制度达成“共识”,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是,公务员的养老与普通民众的养老并轨,以及何时和如何进行并轨。
众所周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如今,为了解决养老金缺口的问题,不管提出迟延退休也好,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罢,都是要普通民众去奉献。但是,公职人员养老金却岿然不动,这如同有媒体所说,是“穿鞋的”要求“光脚的”迟延退休,这如何能让民众与政府达成“共识”呢?
依我看,在要求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时,首先要实现公职人员养老金并轨,不能在并轨问题上“尚无时间表”,而普通民众的“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却先行。
达成共识的前提之二是,养老金亏空的问题,下决心去解决了吗?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记账额达到24859亿元,空账额达22156亿元。养老金亏空的一个重大原因,就在于当年国企下岗和退休人员,他们虽然为国家贡献了一辈子,但当时并没有养老金制度,他们没有交纳养老金,是用下一辈的人交纳的钱来养他们的。那么,这种亏空不能由普通民众来承担,而完全用国家财政来弥补也不现实,毕竟财政收入有限,但是,按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先生的建议,将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的20%,划拨到社保基金。国企负有反哺的义务,现实又有能力反哺,当然应当从他们的利润中拿出来反哺。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要追问,达成“共识”了没有?
此外,还有诸如孙洁代表所认为的“如果延长缴费年限必须提高计发标准”等事项,也应当达成共识。否则,仅仅是在普通民众让利的“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成共识,这样的“共识”不会成为真正的“共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