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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告别“砸了数十亿,治水都白忙”

必须告别“砸了数十亿,治水都白忙”

“七里河是邢台的母亲河,但这条母亲河曾遭受过污染的破坏。在经过艰辛的治理后,七里河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这是《人民日报》2014年9月25日的一篇报道。多年来,七里河已经成为邢台市的一张靓丽名片。然而,7月19日的一场暴雨,将这颗城市明珠拖入舆论的漩涡。洪水沿七里河突袭下游村庄,周围12个村进水,大贤村伤亡最惨重。
“艰辛治理”诚非虚言。不仅建设时间长达10年,体量和投资亦同样浩大。据报道,从2006年6月七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到今年5月才全部完工。时任邢台市委书记董经纬曾在2008年表示:“整个工程将投入70多亿元,在治理19公里河道的同时,整理出城市市政建设用地近18平方公里。到2020年,将形成一个面积近60平方公里的七里河新区,相当于又崛起了一个新邢台”。
而在一般百姓的眼中,缺水的北方小城,有了一个亲水的七里河新区,无论是白鹭翩翩来归,还是人在岸边随意游息,都让他们感到自豪。
悲催的是,完工没几个月,一场暴雨就将平日看起来波光粼粼的七里河冲得七零八落,给下游民众带来灭顶之灾。10年光景、数十亿巨资砸进去,转瞬之间,“一切都白忙”,这究竟是为什么?
不能说当地不重视七里河工程的防洪功能。工程启动之初,首要目标就是“增强城市防洪泄洪能力”,这是现实要求,也有着历史的镜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七里河闹过多次洪水。此番综合治理,也将防洪标准由不足5年一遇达到50年一遇。若这一目标果能实现,或者说不折不扣地得到了贯彻,想必不会发生那么严重的灾难。
只是,后来的种种迹象表明,在“综合治理”的宏大愿景下,防洪功能很可能被虚置了。
当地治理七里河,更大的动力是在建设滨河景观带,在此基础上开发滨河地产,并形成一个七里河新区。这一点,无论是市政府,还是参与建设的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均心知肚明。政府意在再造一个“新邢台”,而企业则看中了周边的热土。疏浚河道是为了水景,平整土地则是为了卖地。至于原先设定的防洪泄洪功能,只能顺便、捎带着干了。
也即,在经济开发的思路主导下,全流域治理的概念被肢解,施工被授权给了公司,开发任务被分段切割。而防洪则被经济利益挤在了一边。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原本宽阔的七里河到了末端突然收窄,成了一条窄窄的顺水河,其交接的地方居然还有堤坝环伺。很简单,越往末端走,就到郊县了,开发的价值次第损耗,或者干脆在短期内不再有商业价值了。
这样的“综合治理”,不过是增加建设工地的代名词而已。其间的轻重缓急,只要熟悉经营城市概念的人都不陌生。事实上,经过多年的综合开发,七里河周边已经聚集了众多的地产项目,房价炙手可热。若说治理效果,莫此为甚。
而从一开始设定的防洪功能,则如草蛇灰线,隐而不彰了。诸如“50年一遇”的标准如何,各项工程如何坚持这一标准,整个流域上下如何协同整治,薄弱地段怎样设防,政府投资如何分解,有多少投资花在了防洪上面……等等,在其后的海量报道中均鲜有提及。
这也表明,在“治水”与“造城”之间,地方政府往往失之于畸轻畸重。平日没事自然高枕无忧,而一旦水来,自然左支右绌,难以措手。23日邢台市市长董晓宇就坦承,“由于多年来未发生大的洪灾,各级干部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应急能力不足”。现实地看,不仅是应急不足,而根本就是缺乏水患的思维,缺乏监管责任的落实,缺乏真正的“综合治理”考量。
此前公众质疑,武汉投资130亿根治城市内涝,结果却依然摆脱不了“看海”的结局;而现在,邢台市又出现了同样的“治理性灾难”,投入了这么多钱,最后却都打了水漂。这样的事件一再验证了地方政府在公共治理上的低下效率。
正如总理此前在视察武汉时所指出,“对于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重大伤亡,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堤防加固等重大工程,必须明确终身责任制,对暴露出问题必须严肃追查。”
雨水来时的洪水问题,背后其实还是工程建设上的历史欠账。对此,不妨改一改此类政府主导投资的情形。一方面,政府投资一定要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当然可行,但绝不能放松监管,甚至责任弃守,政府要对公共利益负责,就必须严密相关程序,不放弃任何一个环节。
而所有努力的根本要义则在于,必须以实战的要求履行监管责任,做到“防在未发之前”。惟其如此,才有可能走出“一切都白忙”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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