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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为何无法让穷人期待?

房价为何无法让穷人期待?

  中国的土地制已经演变成为一个伤害了普罗大众基本人权的地方政府土地所有制。
  对中国这个具有安土重迁传统的国家来说,“家园”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这种重要性至少体现在一系列的环节。首先,中国人必须有个house,有了house才有home。否则就是流浪汉,就是无家可归的人。当美丽的姑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经常问小伙子你买房子没;如果有,“爱情”与婚姻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否则,即使女孩子还有点爱情的幻想,步入黄昏的妈妈也要告诉她放弃幻想重新开始。所以,有房地产商认真却遭人愤怒地说,高房价就是中国的丈母娘推动起来的。
  但是,有了家园未必能有家庭,单纯的家园情结并不能完全支撑起中国的高房价。中国的高房价也不是一直以来就是的,而是在这几年才进入视野的。一个普遍流传的结论指出,中国高房价源于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源于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有经济学家论证说,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惯例,因而今天的中国必须实行基于分权与制衡原则而落实的分税制。当中国特色的“分权制”开始实行之后,地方政府很快发现自己没分到多少财政收入。于是就打起了城市土地和郊区土地的主意,由此各种类型的房地产商人介入,大江南北的野蛮拆迁和“刀光剑影”也就发生了。
  导致过去几年房价不断攀升的因素是系统性的。依据中国宪法,中国没有任何私人产权的土地,所有土地都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具体说来,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乡村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公路、河流所覆盖的土地一定要除外,这些土地属于国有)。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农村来说,承担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所有者功能的,是建立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村民委员会(依法应该遵循特定的程序)。可是,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村民自治在众多地方形同虚设。鉴于中国特色的政治社会结构,当地方政府基于土地财政机制介入土地征收和相关拆迁工作的时候,我们发现,在这个问题上,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未必是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即使基层组织想维护农民利益,它发现影响和主导政府决策的能力几乎是非常有限的。由此,无论多么试图同情基层政府由财政压力而来的地方发展激情,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土地制已经演变为了伤害普罗大众基本人权的地方政府土地所有制。
  这就决定了,当80后、90后的小伙子进入谈婚论嫁年龄的时候,他的女朋友、尤其是他想象中的丈母娘的面目必然、必需变得如此狰狞。很多人有苦无处诉。的确,具体到个人,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存环境,我们只能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不得不降低自己的生活理想。例如,一定要努力多挣一些钱,只能租房就不要买房,只能买小房就不要买大房,只能住郊区的就不要住市中心;再退一步,只能换女朋友,或者说服自己做个大龄青年。不要生气,这就是中国的现实。——可以说是推动中国房价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还有更多。最近十几年来,中央政府很少推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性举措。世纪之初,当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在国务院系统逐步转变为一个司级机关下属的民间机构之后,这个命运其实已经彻底注定了。经过90年代末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抓大放小”之后,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国进民退”的阶段。中国绝大多数的高利润行业,例如金融、电信、能源,彻底被国有企业垄断。民营实体经济的利润几乎被这些上游产业所吸纳。当“血汗工厂”不能维系其可持续发展的利润之时,“炒房”成为个体的理性选择。这是温州市区的新房价格一度上涨到7万一平方米的根本原因。当然,这也与温州人的“安土重迁”“衣锦还乡”传统有关。土地财政和国企垄断的同时存在,结合这个完全区别于西方民情的中国特色的家园传统,无异于为中国的高房价提供了最基本的“制度供给”。
  当然,有无数的穷人期待中国房价的下跌,甚至有幸灾乐祸者期待中国房地产的崩盘。这样的言论不断出现在国内的互联网和平面媒体之中。国务院每次宣布对房价进行“宏观调控”,每次都激起了穷人们的这种期待,每次期待最终都落了空。逐步地,民众将不满的情绪发泄到了一些不断预言中国房价要下跌的三流经济预言家身上。这些三流预言家的确令人反感,他们的确让一些穷人失去了本来可能拥有(必须强调,仅仅是“可能拥有”)的理性消费时机。可是,这就是现实;无论多么令人心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该承受的就得承受。
  2011年由国务院直接部署的对房价的新一轮的宏观调控,正是一系列可能让穷人期待、最终却不得不再次让穷人感到心碎的举措之一。道理很简单,当初房价上涨的重大因素,无论是政治社会结构,还是基本产业格局,到了今天,几乎一个都没有改变。依据市场交易最基础的供求平衡原理,这种局面可能让房价大规模下跌吗?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温州等地的房价的确从每平方米7万跌到了两万,2011年内蒙古鄂尔多斯的房价甚至崩盘了。但是,这只是区域系统的局部现象,并不意味着全国范围的房价也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为此提供一个小注脚的案例是,2月23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这个通知总的精神是,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继续开放中小城市的与户籍相关的迁移自由。如果我们从国家房地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考虑这个局面,就能理解中央决策的用心良苦。的确,北京、上海等地的房价不能再涨了,接下去必然引导“炒房团”们到内地和边缘的、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三四线城市去炒房。
  在这方面,著名制度经济学家方绍伟在《中国的房市要崩盘了吗?》一文中通过货币政策等角度的分析提出了一个观点:“中国城镇化进程刚刚过半,十二五期间,城市化比率仍会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2012年中国的房市不可能出现崩盘,未来几年的房价会保持‘高位震荡’的态势,部分城区的高房价下滑不会影响总体房价的相对稳定。”
  正是基于一系列来自制度性和结构性的、包括民族心理的系统性因素,2012年房地产无论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值得穷人期待。2012年中国房价不可能跌到让北漂人员都可以欣然接纳的地步。在某些区域,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三四线城市,那些地方的房价甚至还会持续上扬。小伙子和女朋友及其父母之间的爱情与现实的拉锯战还会持续进行。
  在笔者看来,中国房市不可能崩盘。不仅如此,只要强大的中央政府乐意,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中国,无论是股市,还是任何的单一产业环节,都不可能如一些幸灾乐祸的观察者所期待的那样发生“崩盘”。退一万步说,即使具备了那样的预兆,强大的、常常不受法治规则制约的政府,也有能力以西方政府完全不可能操作的方式来对微观经济进行直接调控。
  因此,无可摆脱的结论是,中国必须终结以土地财政为基本路径的发展模式了,实体经济不能再如过去那样被反复折腾了。我们国家的普遍就业,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础之上。为此,我们必须以立法、司法、行政等各种手段来保障中国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换而言之,即便房地产不会崩盘,中国的实体经济仍然值得我们珍惜。中国社会的稳定不能只靠政法系统领导各级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而是需要实现从经济领域到整体性的社会和政治领域的良性运行,来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要知道,一个政府的治理能力再强大,它也不能在国民经济总量的份额之外拿出一个米粒来奖励它想奖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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