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财政部:股息红利税明年起差别化征收 抑短期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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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17 14:38
标题:
财政部:股息红利税明年起差别化征收 抑短期炒作
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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