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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既有涨跌停,何出熔断制?

中国股市:既有涨跌停,何出熔断制?

4日,是中国股市2016年第一个交易日,也是熔断机制实施的首个交易日。然而,A股午盘后两度触发熔断阈值,导致提前1个半小时闭市。“千股跌停”又现,这让中国股市在本已有涨跌停制度的情况下,熔断机制的作用再次遭到质疑。

  美国《侨报》1月5日载文《既有涨跌停,何出熔断制?》,文章说,A股的熔断机制规定,三家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以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涨跌达到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15分钟,结束熔断后触发7%阈值后暂停交易至收盘。

  出台熔断制度原本是为了给大幅波动的市场提供“冷静期”,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但运行首日就急于“测试”让人费劲。即便是在熔断机制发源地美国,从1988年上线至今,也仅实施过一次熔断而已。

  究其内在原因不难发现,海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幷没有中国10%的股票涨跌幅限制,而成熟市场的熔断机制是在保障市场有足够的风险释放空间的基础上对涨跌时间和空间做出的控制。而在中国股市,风险释放空间已经受限,额外又加上5%和7%的限制,大大增加了触发阈值的可能性。而没有被释放的风险又将积聚在下一个交易日,对股市健康发展幷非百利而无一害。
  显然,熔断机制的引入幷非能让股市改革一步到位,且其在运行中也都经历了适时调整的过程。而当前中国A股熔断机制的弱点,在运行首日便暴露无遗。根据历史数据显示,A股几乎平均25个交易日就有一个交易日波动幅度超过5%,而二次阈值与一级阈值设置差距仅2个百分点,正常交易极有可能比较频繁地被中断。4日,A股第二次触发阈值与第一次临时停牌恢复交易仅四五分钟。无疑,市场在下跌中因担心二次停牌出现了集体恐慌性抛售。

  引入成熟市场的现行规定本无可厚非,但还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则来。一直以来,中国股市投机气氛非常浓厚,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完善资本市场中各项制度势在必行。监管层要认识到股票市场的基本属性以及运行规律,让市场本身发挥决定性作用,使机构和散户真正实现对等地位。而现行熔断机制如何延续实施,相关机构应尽快做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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